腐馅蒙古包子。
酒是装在银色大碗里的马奶酒,微微泛着乳白色,酒香清冽中带着独特的酸醇。
没有繁复的刀工,没有刻意的摆盘,就是这满满一桌子的、扎实的、热气腾腾的食物,在炉火映照下,散发着最原始、也最诱人的光芒。
大小姐已经坐在桌边,面前摆着一碗奶茶,正小口小口地喝着。见他们进来,往边上挪了挪,给李乐让出位置。
李乐挨着她坐下,顺手接过龙梅递来的热毛巾,擦了擦手。
龙梅给每人面前摆上木碗,提起铜壶,将滚烫的、咸香的奶茶倾注而入。宝力高则用一把银柄小刀,从那座“肉山”上削下最肥美的部分,分到各人面前的盘子里。
阿斯楞拿起银酒壶,先给李乐和包贵满上,自己换了个茶缸倒满,酒液在碗里微微晃动,那股发酵的酸香更明显了。
“来,”阿斯楞端起茶缸,看着几人,“到了这儿,就是到了家。咱们也不用那些规矩,就是吃肉,喝酒!能喝就喝,能喝多少就喝多少,第一杯,我干了。”
他说得简单,手里的动作更快,瞧着三两一茶缸,一仰脖,就不见了踪影,比任何华丽的祝酒词都真诚。
李乐和大小姐端起碗。李乐抿了一口,马奶酒入口,先是微微的酸,然后是一股子奶香,最后才是极淡的酒味,滑过喉咙,留下一片温润,比他前两年在呼市和包贵他们喝的要更有劲儿。
“吃,尝尝这石头闷肉。”阿斯楞用刀尖挑起一块焖肉,放到李乐盘里。
李乐用刀切下一块,先递给大小姐,自己切了块塞嘴里。
羊肉已经酥烂脱骨,但纹理间依然保留着韧劲,羊皮部分带着焦香,肉质本身的鲜美被完全锁住,混合着石头炙烤后特有的矿物香气和羊油浸润的丰腴,在口中化开,那滋味,让人眯起眼睛。
“怎么样,和煮的不一样吧?”已经出了两块的包贵,撅着油光光的嘴,冲李乐笑道。
“嗯!”李乐重重点头,对阿斯楞竖起大拇指,“香,比烤的嫩,比炖的有嚼劲,这以前还真没吃过这种,尤其这做法,更没见过。”
大小姐斯文,接过李乐递来的那块,小口咬着,眼睛亮亮的,连连点头。
包贵解释道,“这是以前的老法子,那时候行军打仗或者出远门,也没过铁锅,想吃口热乎的,就把带着的羊宰了,剥皮,肉切块,用烧得滚烫的河卵石包在羊皮里,跟肉一层层码好,扎紧口,埋进火堆灰烬里焖。不放水,就靠石头和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