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只剩五个人,还想看到人人脑袋后面挂上一根长辫子吗?”
现场鸦雀无声。
老陆也是人心肉长的。
在民族危亡面前,无论如何,不复南明旧事。
突然,有人站起来问道:“那你说怎么办?”
………
太棒了!
野生捧哏。
但不是我安排的。
沈墨卿瞥了一眼坐在自己左侧、不停喝茶的胜保,果断掏出先帝遗物,砰砰砰,对着天花板连开三枪。
灰尘扑簌簌往下落。
“煞笔,你要干什么?”胜保被吓了一跳,暴跳如雷。
沈墨卿压根没看这个快死的叼毛一眼,而是将配枪放回枪套,然后拿起放在桌上的军帽,缓缓戴上。
没啥目的,就是想装个逼。
不能装逼的人生毫无意义,甚至不如蝼蚁。
………
“煞笔,你到底想干什么?”胜保还在狂吠,伸出的手指头都快戳到沈墨卿脸上了。
没必要和一个快死的人计较。
没必要。
众目睽睽之下,全场动容之下。
“我,现在去辽阳,单刀赴会,要么僧格林沁死!要么,我沈墨卿亡!”当众甩下这么一句豪言壮语之后,目不斜视,昂首挺胸,大步离场。
所有人默默注视着这位年轻的刺客!
无人轻蔑,无人鄙夷,无人嘲笑,大家就这么目送着小荆轲的背影消失在门口,这和荆轲刺秦有什么区别呢?
正如德龄所说:
勇敢,是人类最稀奇的品质。
勇敢,是人类的赞歌。
我们总是会嘲笑各种各样的人,唯独不会嘲笑那些飞蛾扑火般的勇者,军人尤甚。
胜保仍在狂吠:
“煞笔,他自己要找死,就让他去死好了。僧格林沁和他本来就有仇,不把他剁碎了喂狗都算丫运气好。”
无人回应。
众人纷纷离场。
就连陆军部的参谋们也未曾附和上司。
此刻,所有人心里的想法都是:无论如何,我们不应该嘲笑一个勇敢赴死的人。
………
奉天城中,巡逻队不绝。
刚刚结束了激情演讲的沈墨卿迎着寒风,一路低头猛走,踩着地面脏兮兮的积雪朝着城门方向。
“大人,卑~”袁慰亭两条小短腿跟不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