避开了港府的直接管辖,但信号覆盖到香港,依然会涉及国际电信联盟的信号落地权以及节目内容版权问题。
我们播出的节目,是否拥有在覆盖区域内的合法版权?
如果没有,欧美的内容提供商,比如好莱坞的电影公司、美国的电视网,一定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,这可比港府的行政管制更麻烦,索赔金额可能是天文数字。”
“也就是说,”陈秉文眉头微蹙缓缓开口,“现阶段,我们最可行、风险最低的方式,是作为卫星信号的接收方和内容整合方,而不是内容的上行发射方?”
“是的,陈生。”
莫里斯非常肯定地点头,“自己建设上行站、向卫星发射信号,涉及国际电信联盟的频率协调、落地权,以及最棘手的港府牌照审批,在当前环境下,几乎没有可能。
但如果我们以丰富港岛观众选择、引进国际优质节目资源为名,申请接收诸如bbc、n等国际知名卫星电视信号的许可,并在凤凰台现有的无线频道中,选取特定时段进行译制或配音后转播,政策阻力会小很多。
港府目前对电视内容的管制,重点在于本地制作和无线播出,对于这种引进模式,法规存在模糊地带,操作空间相对较大。”
陈秉文微微颔首。
这样做虽然多少有些背离他的初衷,倒也不失为一种更稳妥、更符合商业逻辑的切入方式。
直接挑战政策壁垒是下策,利用规则模糊地带先行试探、积累经验和影响力,才是上策。
这就像他当初进入饮料行业,也是先靠瓶盖专利站稳脚跟,再图发展。
“这也是个办法。”陈秉文说道,“不过,光是接收转播,终究是为人作嫁,利润的大头还是在内容版权方手里。
我们最终的目标,还是要拥有自己的卫星频道,掌握内容上行和分发的主动权。
现阶段,可以双管齐下。
一方面,你立刻启动申请程序,目标锁定bbc的新闻和纪录片,以及hbo的节目。
这些内容在港岛和东南亚有潜在受众,能有效提升凤凰台的格调和新潮形象,与无线台以本地剧集和综艺为主的内容形成差异化竞争。”
他停顿了一下,短暂思考后,说道:“另一方面,在新加坡或者伦敦,注册一家离岸的卫星电视公司,物色和储备熟悉卫星上行技术的专业人才,尤其是那些有国际卫星运营商工作经验的工程师。
同时,与卫星运营商接触,了解转发